星期二, 2月 03, 2009



又從公司走回家了,好天氣的微風吹拂,逛著街,一步步走回家,累了,就在摩斯吃個漢堡再起身上路。


總共走了快兩小時,舒服極了,經過了國父紀念館,原來燈會已在準備當中,測試的雷射光線一打,似豬又像牛的主燈呆呆的杵在那,實在是小時候的好看多了(還是小時候的審美觀有問題?)。

晚上的台北極美,從熙來攘往的上班族商圈到安靜的住宅區,又到了吵雜熱鬧的餐廳區,最後一路繞到家附近,看到越來越近的家,真是感動啊!我又走路到家囉!

長程走路其實是矛盾的組合:身心的放鬆方式,卻又需要考驗耐心的毅力。

一面悠閒的走著走著,看似漫無目的,不必行色匆匆趕往某處,或與某人相約,但是又不時擔心走不到目的地,還有再想著還有多久才能休息,饒了辛苦的雙腿。其實也是意志力與偷懶心情的拉鋸戰啊!

終於達成目標的那一刻,鬆了一口氣,也同時覺得自己又過了一關的那種感覺,配合著變快的心跳,以及一件件脫下的外套與圍巾,剩下的,就是一種純粹的快樂,一種信賴自己的體力,一起與身體達到目標的快樂與成就感,真是無可比擬!

0 意見: